启示
The Insight
启示14|数记的逃城为误杀人预备了避难所,唯有大祭司长存不死,逃城的保护才不止息,故意杀人的却没有逃城的资格
"你吩咐以色列人说,你们过约旦河,进了迦南地,就要分出几座城,为你们作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"(民三十五章九至十五节)。误杀人的一旦逃到逃城,就在城中得着庇护与供应,"只等到受膏的大祭司死了",才可以出城;大祭司若不死,他就必须一直住在城中,才能不被寻仇的人追杀(民三十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九节)。但若是故意杀人的,即使逃到城里,本城的长老也要把他交出来治死,没有逃城资格可言(申十九章十一至十三节;民三十五章三十至三十一节)。这清楚显明:唯有"误犯",才有资格进入逃城得庇护;而神称我们所犯的一切罪为"不晓得而犯的罪",正是把我们放进了这可以逃到逃城、得着庇护的地位里。
黄金生命线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这条金线最初的伏笔,出现在人类历史上第一场凶杀案里。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,把他杀了;耶和华质问他,他却毫无悔意地反问:"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"。该隐的杀人是蓄意的,事后也毫无承认过犯之意,然而神却仍"给该隐立一个记号,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"(创四章十五节)——这份超乎律法之外的怜悯,是神格外的恩典,却不是一套可依循的制度;它恰恰反衬出,后来在西奈山下颁布的逃城律法,是神要把这份怜悯,从"个别的、破格的宽容",变成"清楚的、人人可以依靠的应许"——但这应许一开始就带着清楚的界限:"打人以致打死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,乃是神交在他手中,我就设下一个地方,他可以往那里逃跑。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,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,也当从那里拿出来治死"——这是圣经里第一次提到"神要设下一个地方"给无心杀人者逃跑,而且清楚宣告:就连圣所祭坛的角,都不能庇护一个存心杀人的凶手。
到了民数记,这"设下一个地方"的应许,被具体化为六座真实的城池:"你们过约旦河,进了迦南地,就要分出几座城,为你们作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……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"。这套制度极其细致地区分了"误杀"与"故意杀"两种光景,并且清楚规定:"倘若人没有仇恨,忽然将人推倒,或是没有埋伏……以至于死,本来与他无仇,也无意害他,会众就要……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,也要使他归入逃城,他要住在其中,直等到受膏的大祭司死了"。这里有一个极容易被忽略、却极其关键的字——"住"。逃城给予误杀人的,不是一句一次性宣告的赦免,而是一个必须持续居住、持续留在其中的庇护范围。经文紧接着说明了这一点的分量:"误杀人的无论什么时候,若出了逃城的境外,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,将他杀了,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"(民三十五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)——庇护并不追着人跑,人若擅自离开城的界限,哪怕只是一步之遥,庇护便即刻失效,追杀者的手便不再受任何拦阻。这正是逃城教导的独有分量:得蒙庇护,不是一次性领取的凭证,而是需要每天、持续地"住"在庇护的范围之内。
申命记进一步把"谁没有资格进入逃城"说得极其清楚。设立逃城的前提,是"免得报血仇的心中火热追赶他,因路远就追上,将他杀死;他本不该死,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";但若"有人恨他的邻舍,埋伏着起来击杀他,以至于死,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,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,从那里带出他来,交在报血仇的手中,将他治死"。逃城的墙垣再高、再坚固,也从来不是凭着地理位置本身发挥果效,而是凭着"这人到底是不是无心而犯"这一条界线——"无论谁故意杀人,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,把这故杀人的杀了……故杀人犯死罪的,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,他必被治死"——连银钱赎价都不被允许替代,因为逃城从起初就不是为掩盖蓄意的悖逆而设,乃是单单为着神眼中"不晓得而犯"的那一类罪人所预备的。
这条从西奈山下"设下一个地方"、到迦南地六座真实城池的金线,一路延伸到了新约信徒的处境里。希伯来书的作者,径直用了"逃"这个字,来描述凡投靠基督之人的样式:"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,就起誓为证。借这两件不更改的事,神决不能说谎,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、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,可以大得勉励"——我们今天来到基督面前,正如当年那误杀人的,一路奔逃、直到进入逃城的境界,才能真正脱离追杀者的手;而我们所投奔的,不再是一座地上的城池,乃是基督自己。
逃城的庇护本有一个期限——"直等到受膏的大祭司死了"。若照旧约的常态,大祭司终有一死,误杀人的迟早要走出城外,重新面对报血仇之人的威胁。逃城的保护原本注定要因大祭司的死而结束,如今在基督里,这份保护却因祂"长远活着"而永不止息——凡逃到基督这座逃城里的人,不必再等候、也不必再担心有一天"大祭司死了、就该出城",因为这位大祭司,从此长远活着,我们也可以"住在其中",直到永远。
历史的终局,正是这条"住在城中"金线走到底时最完满的图画。约翰在异象中看见新耶路撒冷:"城门白日总不关闭,在那里原没有黑夜"——地上的逃城,城门要谨守出入的界限,出城便有性命之虞;但那真正的、永远的逃城,城门却昼夜敞开,不是因为不再需要庇护的界限,而是因为再没有报血仇的仇敌能够进来,那位长远活着的大祭司,已经使一切追杀彻底止息。从该隐流亡的记号,到西奈山下"设下一个地方"的应许,到迦南地六座真实的逃城,直到新耶路撒冷永不关闭的城门,圣经从头到尾都在见证同一件事:神为一切"不晓得而犯"的罪人,预备了一个可以奔逃、可以持续安居、直到永远的地方——那地方,就是基督自己。
经文支撑 · 全文
耶和华晓谕摩西说,你吩咐以色列人说,你们过约旦河,进了迦南地,就要分出几座城,为你们作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。这城要作逃避报仇人的城,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,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。你们所分出来的城,要作六座逃城。在约旦河东,你们要分出三座城,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,都作逃城。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,并寄居的,作为逃城,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。
倘若人没有仇恨,忽然将人推倒,或是没有埋伏,投掷什么物件打死人,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,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,以至于死,本来与他无仇,也无意害他,会众就要照典章,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,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,也要使他归入逃城,他要住在其中,直等到受膏的大祭司死了。误杀人的无论什么时候,若出了逃城的境外,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,将他杀了,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。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,等到大祭司死了,大祭司死了以后,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。
若有人恨他的邻舍,埋伏着起来击杀他,以至于死,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,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,从那里带出他来,交在报血仇的手中,将他治死。你眼不可顾惜他,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,使你可以得福。
打人以致打死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,乃是神交在他手中,我就设下一个地方,他可以往那里逃跑。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,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,也当从那里拿出来治死。
无论谁故意杀人,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,把这故杀人的杀了,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人的口叫人死。故杀人犯死罪的,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,他必被治死。
照样,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,就起誓为证。借这两件不更改的事,神决不能说谎,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、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,可以大得勉励。
城门白日总不关闭,在那里原没有黑夜。
本条出自讲道《耶稣十架上呼喊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,兵丁分衣骨头不折应验大卫诗篇撒迦利亚的预言证明他是弥赛亚,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