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
The Insight

启示7|误读耶稣受洗的次序,就会把"受洗"变成得救的条件

许多人从"耶稣受洗后圣灵才降下"推出"人也必须先受洗,圣灵才会来"。这忽略了一件关键的事:耶稣是生在律法以下的,旧约与新约的分界在于十字架完工、圣灵降临。用律法时代的次序去套恩典时代的信徒,只会带来极大的困扰与捆绑——甚至让人以为"我们还能比耶稣大吗,我也必须先受洗才行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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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
启示6已经指出,耶稣受洗时圣灵降下并住在他身上,是律法之下独一无二的例外,因为他"生在律法以下"(加四4),要亲身尽诸般的义(太三15)。这个次序——先受水的洗,圣灵才降下——只对耶稣这一位成立,是他所站的那个特殊时空坐标的产物:约翰仍在传"悔改的洗礼,使罪得赦"(可一4),十字架尚未成就,圣灵尚未降临,罪也还没有被真正除去,只能被遮盖。若把这个只属于耶稣一人、只属于律法末了那一个特定时刻的次序,直接搬来套在今天每一个信徒身上,就是把耶稣所站的位置,误认成我们所站的位置——这是极大的错置:耶稣是那位使律法得成全的主,我们是因信蒙他成全之功白白称义的人;他生在律法以下,我们却在恩典之下(罗六14)。

这不是圣经历史上第一次出现"把只属于过渡时期的做法,误读为普遍要求"的情形。加拉太教会正遭遇的,正是这场错置的另一个版本:有人教导外邦信徒,说信耶稣还不够,必须也受割礼、守摩西的律法才能得救(徒十五1)。保罗为此写下极其严厉的话:"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,是与基督隔绝,从恩典中坠落了……你们中间若有人受割礼,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"(加五2、4)。割礼本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记号(创十七11),如同水的洗礼一样,是一个真实、蒙神设立的仪式——但当它从"已经蒙恩之人的印记"被误读、被挪用为"必须先做到才能得救的条件"时,它就从祝福变成了辖制,甚至使基督"与你们无益"。误读耶稣受洗的次序,与误读割礼的功用,是同一个陷阱:把一件本该跟随在恩典之后、见证恩典的记号,错放到恩典之前,当作换取恩典的筹码。

西奈山下的以色列百姓,也曾亲手做过同样的次序倒置。神起初向他们所说的,是纯然的应许:"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,带来归我"——這是恩典在先的宣告。可百姓的回应却是:"凡耶和华所说的,我们都要遵行",把神白白的拯救,主动改写成了一份"我先做到,你才悦纳"的条件式契约。我先做到,然后才得着。恩典下的次序完全颠倒:他先成就、先给出,我们领受之后才有回应。"每一次人把神已经赐下的恩典记号,错读成必须先达成的门槛,结果都是同一个:本该是见证、是回应、是爱的宣告的东西,变成了压在人身上的重担,而这重担从来不是神加给人的,是人自己加给自己的。

保罗后来在罗马书里所写下的次序,才是恩典之下唯一正确的次序:"人心里相信,就可以称义;口里承认,就可以得救……然而人未曾信他,怎能求他呢?未曾听见他,怎能信他呢"(罗十10、14)——听见、信了、求告,这是恩典的次序;受洗是在这之后,作为已经发生之事向世人所作的公开见证,而不是发生的原因。回到起点重新看一次那句最基础的宣告,误读就会不攻自破:"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"(约三16)——这里只有"信",没有提到水,也没有提到"必须先做什么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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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太福音3:13-17

耶稣回答说,你暂且许我,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。于是约翰许了他。耶稣受了洗,随即从水里上来。天忽然为他开了,他就看见神的灵,仿佛鸽子降下,落在他身上。

加拉太书4:4-5

及至时候满足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。

罗马书6:14

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,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
加拉太书5:2-4

我保罗告诉你们,若受割礼,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。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,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。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,是与基督隔绝,从恩典中坠落了。

罗马书10:9-14

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,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,就必得救。因为人心里相信,就可以称义;口里承认,就可以得救……然而人未曾信他,怎能求他呢?未曾听见他,怎能信他呢?

约翰福音3:16

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

出埃及记19:4-8

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,带来归我。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,遵守我的约,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……摩西下去,召了民间的长老来,将耶和华所吩咐他的话都在他们面前陈明。百姓都同声回答说,凡耶和华所说的,我们都要遵行。

本条出自讲道《恩典的洗礼,圣灵的洗在先,水的洗礼是领受恩典之后爱的宣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