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The Insight
启示15|"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"
"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。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,应许也就废弃了"(罗四章十三至十四节)。一旦把律法和行为掺进因信称义里,信就变得没有意义,神给我们的应许也就被架空了。
黄金生命线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这条金线要从神起初赐给人的产业说起。神造人之初,就赐下一份极大的产业委托:"神就赐福给他们,又对他们说,要生养众多,遍满地面,治理这地,也要管理海里的鱼、空中的鸟,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"——人被造,本是要"承受世界"、治理全地的。但这份产业因着亚当的悖逆而失落了,全地也随之落入咒诅。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,正是要把这份失落的"承受世界"的产业重新找回来——而且这一次,神清楚宣告,找回的途径不是靠人重新去"做"或"守"什么,而是"因信而得的义"。
保罗在这段论证里所使用的逻辑,是一种极为郑重的"归谬法":"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,应许也就废弃了"。这里"虚空"一词,原文κενόω,意思是"使之成空、使之失去实质内容"——与腓立比书二章七节说基督"反倒虚己"(原文同一词根)遥相呼应,都是指某样本来实在的东西被彻底掏空。保罗的意思是:如果承受产业最终仍要看人有没有守住律法,那么"信"这件事就从一开始就是多余的、空洞的、可有可无的摆设——因为真正起作用的,是行为,不是信;而神藉着应许所说出口的那句话,也就随之变成一句可以被人的表现随时推翻、随时作废的空话。保罗要极力护住的,正是"信"与"应许"这两个范畴本身还有没有意义——若容许律法掺进来做承受产业的条件,这两样最核心的东西,就会一并崩塌。
以色列出埃及后在旷野的历史,恰恰从反面印证了这条逻辑。神应许要把迦南地赐给他们为业,加低斯巴尼亚,十二个探子回来报信,十个说"那地的民比我们强壮……我们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样",全会众因此哭号,不愿前去承受那地;神的审判随即临到:"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,并且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飘流四十年,担当你们淫行的罪,直到你们的尸首在旷野消灭"。请留意,那一整代人被拦在产业之外,圣经给出的诊断从来不是"他们的行为不够格",而是"不信":"这样看来,他们不能进入安息是因为不信的缘故了"。这正是罗马书四章十三、十四节所要证明的那件事最生动的历史注脚:即便在律法之下、在应许之地近在咫尺的时候,真正决定谁能承受产业的,从来都是信,不是律法上的资格或表现——迦勒与约书亚因为"专心跟从耶和华"而进入了那地,正是"信"而非"律法"承受产业这条法则活生生的示范。
这份因信而得的产业,最终要在那位真正的后裔——耶稣基督——身上得着完全的实现。保罗在加拉太书总结说:"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";希伯来书更进一步宣告,神"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,又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"——那位起初被赐下"治理这地"之权柄、却被人失落的产业,如今完完全全归在那位从未失落、从未违背应许的耶稣基督名下;而凡在他里面、藉着信与他联合的人,就"与神同作后嗣,和基督一同作后嗣"。这条从伊甸园的"治理这地",到亚伯拉罕的"承受世界",到旷野一代因不信而倒毙、迦勒约书亚因信而进入,最终在基督里被完全成就的金线,末了要展开在新天新地:"得胜的,必承受这些为业,我要作他的神,他要作我的儿子"——从失落的伊甸园,到应许之地,到万有的更新,这条产业的线索从未断过一次,也从未换过一种领受的方式:不是靠律法,从起初到末了,都是因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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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。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,应许也就废弃了。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,哪里没有律法,那里就没有过犯。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,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
神说,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、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,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、空中的鸟、地上的牲畜,和全地……神就赐福给他们,又对他们说,要生养众多,遍满地面,治理这地,也要管理海里的鱼、空中的鸟,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。
这些人虽看见我的荣耀和我在埃及与旷野所行的神迹,仍然试探我这十次,不听从我的话,他们断不得看见我向他们的祖宗所起誓应许之地……惟独我的仆人迦勒,因他另有一个心志,专一跟从我,我就把他领进他所去过的那地,他的后裔也必得那地为业。但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,并且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飘流四十年,担当你们淫行的罪,直到你们的尸首在旷野消灭。
那时听见他话,惹他发怒的是谁呢?岂不是跟着摩西从埃及出来的众人吗?神四十年之久,又厌烦谁呢?岂不是那些犯罪、尸首倒在旷野的人吗?又向谁起誓,不容他们进入他的安息呢?岂不是向那些不信从的人吗?这样看来,他们不能进入安息是因为不信的缘故了。
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。
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;既是儿女,便是后嗣,就是神的后嗣,和基督同作后嗣。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。
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;又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,也曾藉着他创造诸世界。
得胜的,必承受这些为业,我要作他的神,他要作我的儿子。
本条出自讲道《因信称义之律法以外,不在乎遵行律法,在人面前当守法,在神面前唯独因信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