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
The Insight

启示26|"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"

"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,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"(罗四章十六节)。信、恩、圣灵、应许,是一个层面;律法、行为、肉体、情欲、世界,是另一个层面——两条线各自贯通,不能混用。

黄金生命线
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
罗马书四章十六节这句话,是保罗在整章论证之后所下的一个结论性公式:"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"——这不是两个可以随意替换的近义词,而是一条严密的因果链条:唯有"信"才能配对"恩",因为信心的本质就是不做工、只领受:"做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"。反过来说,一旦把"行为"掺进这个等式,"恩"就立刻变质为"工价"——保罗在别处说得斩钉截铁:"既是出于恩典,就不在乎行为,不然,恩典就不是恩典了"。这正是为什么保罗要不厌其烦地把"本乎信"与"属乎恩"这两个词拴在一起说——它们不是并列的两件好事,而是同一件事的一体两面:唯独"信"能通向"恩",唯独"恩"能保守"信"不被人的行为篡改。

而这条"本乎信、属乎恩"的因果链条,最终指向一个极其重的词——"定然"。保罗说这样一来,应许才能"定然归给一切后裔"。这个"定然",说的是确据、担保、不会落空。若是应许的兑现要看人有没有守住律法,那就没有一个人能拿到这份确据,因为没有人能靠行为完全达到律法的义;但若应许的根基从头到尾只是"信"与"恩",那这份确据就不再悬在人的表现之上,而是悬在神自己的信实之上——这正是保罗接下来那句话的分量所在:"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"(罗四章十六节)。这句话把一个原本只属于以色列一族的应许,一举打开,让凡效法亚伯拉罕信心的人——不论出身、不论血统、不论是否守过一天律法——都能同样"定然"承受这份产业。加拉太书说得更直白:"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并不分犹太人、希腊人,自主的、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"。

要看清"本乎信"为何必须走在"应许"实现之先,还要回到时间的次序上:神与亚伯拉罕立约、应许他成为万国之父,是在创世记十二至十五章;而摩西律法要等到四百三十年之后才在西奈山颁布——"我是说,神预先所立的约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,叫应许归于虚空"。这个时间差本身就是一个无声的宣告:神从起初设计这份应许的时候,就没有把"律法"放进兑现的条件里,因为律法那时压根还不存在。应许的运作方式,从起初就只能是"信"与"恩"这一条线,而不可能是"律法"与"行为"那一条线——这两条线,从旧约到新约,各自贯通,从未混合过一次:亚当被造,本可自由吃生命树的果子,无关乎行为(创二章十六节,00号核心神学段1);以色列出埃及,是神纪念祂与列祖所立的约,不是纪念百姓当下的表现;喇合还没有见到一个以色列的探子之前,就已经因听闻耶和华的作为而相信——这些都是"本乎信、属乎恩"这条线在旧约历史里一次又一次的显明,是"影儿";而这条线真正的"实体",是耶稣基督自己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:"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……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"。基督亲身担当了律法那一条线所要求的全部咒诅与代价,为的是把"信"这条路径彻底铺平、永不再被行为堵塞——这样,"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"才不再是一句空话,而是有十字架作为铁证的确据。

圣灵的内住,正是这份"定然"确据活生生的凭证:"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……也信了基督,既然信他,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。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(原文作:质),直等到神之民(原文作:产业)被赎,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"。圣灵不是靠遵行律法赚来的奖赏,加拉太书早已质问:"你们受了圣灵,是因行律法呢,是因听信福音呢?"——圣灵是"因信"而"属乎恩"所领受的,祂住在信徒里面这件事本身,就是"应许定然"的活印证:不是等到将来才兑现的空头支票,而是现在就已经预先支付、担保到底的凭据。这条金线的终局,在启示录里得着完全的展开:"得胜的,必承受这些为业,我要作他的神,他要作我的儿子"——从亚伯拉罕蒙召,到十字架成全,到圣灵内住,直到新天新地里应许全然兑现,"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"这条线,从未有一刻被"本乎律法,因此就属乎行为"那条线所取代,也从未有一个"效法亚伯拉罕之信"的后裔,会因为出身或表现的不同,而被排除在这份"定然"的应许之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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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马书4:13-16

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。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,应许也就废弃了。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,哪里没有律法,那里就没有过犯。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,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

罗马书4:4-5

做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

加拉太书3:13-14

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,因为经上记着,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。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。

加拉太书3:17

我是说,神预先所立的约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,叫应许归于虚空。

加拉太书3:27-29

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并不分犹太人、希腊人,自主的、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。

加拉太书3:2

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:你们受了圣灵,是因行律法呢,是因听信福音呢?

以弗所书1:13-14

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,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,也信了基督,既然信他,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。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(原文作:质),直等到神之民(原文作:产业)被赎,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。

启示录21:7

得胜的,必承受这些为业,我要作他的神,他要作我的儿子。

本条出自讲道《因信称义之行为以外,因信称义是根基,因行为称义是后来结出的果子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