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The Insight
启示31|"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,就不定罪了"——不是因为不再犯罪,而是即使犯罪也不定罪
"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,就不定罪了。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"(罗八章一至二节)。若这句话的意思是"在基督里的人不再犯罪",那就成了一句废话——因为若不犯罪,何来定罪的问题?这句话真正的分量,是"即使犯罪,也不被定罪",这才是恩典。
黄金生命线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要读懂罗马书八章一节这句话的真正分量,不能把它从上下文里抽出来单独朗读,而必须紧接着罗马书七章那声撕心裂肺的呼喊一起读。保罗刚刚才承认:"我也知道,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……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"——这不是保罗信主之前的自白,而是他写这封书信当下、正在经历的现在时态的挣扎。他没有说"我曾经这样苦,但现在已经找到方法不再犯罪了";他说的是持续进行中的争战,"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做;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做"。正是紧接在这声呼喊之后,保罗才说出"感谢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"(罗七章二十五节),然后立刻宣告:"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,就不定罪了"(罗八章一节)。这个"如今",紧贴着他刚刚描述过的、并未止息的挣扎——若把"不定罪"读成"你已经不会再犯罪了",保罗这段话在逻辑上就自相矛盾:前一句还在说"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做",后一句却说"你已经不犯罪了"?唯一说得通的读法,是"不定罪"针对的正是罗马书七章这种活生生的、仍在继续的软弱本身——不是软弱先消失、宣告才生效,而是软弱仍在,宣告已经生效。
这条"蒙拣选之后仍会反复犯错,却不被神废弃"的法则,早在应许之父亚伯拉罕身上,就已经预先演示过。神呼召亚伯拉罕、与他立约、应许他成为万国之父,是在创世记十二章;然而就在同一章里,亚伯拉罕却因惧怕,让妻子撒拉谎称是自己的妹妹,把她交给法老。这本该是一次令人震惊的信心崩溃——一个刚刚领受应许的人,却把承接应许的妻子亲手交到了别的男人手中。然而神并没有因此撤回应许,反而亲自介入、责备法老,把撒拉完好地归还。更惊人的是,多年之后,在神已经把立约的记号割礼、并再次确认应许(创十七章)之后,亚伯拉罕竟然用同一个谎言,对亚比米勒又说了一遍——同一个软弱,反复了两次,间隔可能长达二十多年。若"蒙应许"意味着"从此不再犯这样的错",亚伯拉罕的故事在第二次谎言那里就该终止;但神的应许,并没有因亚伯拉罕重复的软弱而有一天迟延——这正是"即使犯罪,应许仍然坚立"这条法则最早、也最直白的一次演练。
保罗自己深知,"不定罪"这个宣告极容易被误读成一张放纵犯罪的通行证,所以他在罗马书六章早已预先堵住了这个误读的出口:"这样,怎么说呢?我们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吗?断乎不可!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,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……这却怎么样呢?我们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吗?断乎不可"。留意保罗提出这个问题的方式本身,就反过来证明了本条的论点:如果"不定罪"的意思本来就是"你已经不会再犯罪了",那根本不会有人问出"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吗"这样的问题——正因为读者清楚知道,"不定罪"处理的是一个人仍然可能犯罪的现实,才会自然而然地滑向"那我岂不是可以放纵"这样的误解。而保罗纠正这个误解的方式,也从未说"不,你其实已经不会再犯罪了",而是说"你已经向罪死了,是与基督联合的新造之人,理当活出与这身份相称的生命"——这恰恰印证:"不定罪"从头到尾,都是一句关于身份与地位的宣告,而不是一句关于"从今以后不再犯罪"的预言。
这条法则最动人的一次显明,发生在十字架上,一个连"悔改的机会"都几乎耗尽的人身上。与耶稣同钉的一个强盗,一生的记录里没有一件可以拿出来夸口的义行,他自己也承认"我们是应该的,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"(路二十三章四十一节);他没有时间悔改重新做人,没有机会用余生的行为去补偿过去的恶行——然而耶稣却对他说:"我实在告诉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"(路二十三章四十三节)。这不是因为他"从此不再犯罪"——他连"从此"的时间都没有了;而是因为他此刻转向了那位被钉在他身旁的主,就在那一刻,被接纳进入了"不定罪"的地位。这幅画面,把本条启示的分量推到了极致:不定罪,从来不是奖赏给"表现干净"的人,而是白白赐给"转向基督"的人。
这条金线的终点,落在启示录里那本决定永恒去留的册子上:"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里……不洁净的,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,总不得进那城,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"。留意这本册子记录的判准,从来不是"这人一生犯过多少次错",而是"这人的名字是否写在羔羊的生命册上"——从亚伯拉罕反复的谎言仍未废弃应许,到保罗七章的挣扎与八章的宣告同时并存,到十字架上强盗毫无行为可陈却蒙应许进入乐园,直到末后生命册前审判的判准只问归属、不数罪状——贯穿这条金线的,从来都是同一条真理:神从未应许信祂的人从此不再跌倒,祂所应许的,是纵然跌倒,也不再被定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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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此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,便有恶与我同在。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,我是喜欢神的律,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……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感谢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……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,就不定罪了。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。
亚伯兰因那地饥荒严重,就下埃及去……对他妻子撒莱说,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妇人。埃及人看见你必说,这是他的妻子,他们就要杀我,却叫你存活。求你说,你是我的妹子,使我因你得平安,我的命也因你存活……法老为这事,就把亚伯兰的妻子撒莱还给他。
亚伯拉罕对他的妻子撒拉说,他是我的妹子。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……神在梦中对他说,你是个死人哪,因为你取了那女人来,她原是别人的妻子。
这样,怎么说呢?我们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吗?断乎不可!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,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……这却怎么样呢?我们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吗?断乎不可。
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他说……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,你既是一样受刑的,还不怕神吗?我们是应该的,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,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。就说,耶稣啊,你得国降临的时候,求你记念我。耶稣对他说,我实在告诉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。
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里……不洁净的,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,总不得进那城,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。
本条出自讲道《因信称义之称罪人为义,圣经里的信心伟人都带着软弱,神却按着信心而非失败评价他们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