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The Insight
启示9|"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,可以为我作见证"——所行的一切,都是父已经做成的见证
"你们不信,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,可以为我作见证"(约十章二十五节)。耶稣所行的神迹,不是他证明自己的手段,乃是父藉着子所彰显的见证——一切都是已经成就的凭据,摆在我们面前,等候我们相信、领受。
黄金生命线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这句话所回应的,是犹太人当众提出的一个再直接不过的要求:"你若是基督,就明明地告诉我们"。他们要的是一句无可争议的口头宣告;耶稣的回答却出人意料——祂没有单单说"我就是",而是指向"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"。这个回答方式本身,早在申命记里就已经立下了辨明真假的原则:"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,所说的若不成就,也无效验,那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,是那先知擅自说的"。神从起初定下的规矩,就不是叫百姓单凭一个人自称什么身份就相信,而是要看这人所传、所行的,是否真的成就、真的应验——这正是耶稣在此把见证的重心,从口头宣告移向"所行的事"的根基所在。
这条"用所行的事作见证"的原则,在旧约先知的服事中一再被验证。乃缦大能的元帅患了大麻风,被以利沙吩咐在约旦河沐浴七回,痊愈之后惊叹说:"现在我知道,除了以色列之外,普天下没有神"——不是以利沙先说了一篇关于耶和华的道理让乃缦相信,而是那件被成就的事本身,直接把乃缦引向了对真神的认信。先知以赛亚更进一步,把这样的作为,直接预先系在那位要来的弥赛亚身上:"那时,瞎子的眼必睁开,聋子的耳必开通。那时,瘸子必跳跃像鹿,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"——这不是泛泛的祝福,而是一份具体、可核验的清单,日后正是靠着这份清单,施洗约翰的门徒才能从耶稣所行的事上,确认祂就是那要来的一位。
耶稣自己不只一次点明,这份"所行的事"的见证,来源不在祂自己,而在差祂来的父。祂在约翰福音五章说:"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;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做的事,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"——这句话与十章二十五节所说的,是同一个逻辑:所行的一切,不是耶稣个人能力的展示,而是父自己藉着子所做成、所交托的工,摆在人前,等候被相信、被领受。这也正是为什么耶稣同一段对话里紧接着说,那些不信的人根本不属祂的羊——见证已经摆在那里,问题从来不在证据不足,而在人愿不愿意谦卑领受这份已经做成的见证。
正因这见证如此确实、如此摆明,拒绝它的责任就格外沉重。耶稣后来说:"我若没有在他们中间行过别人未曾行的事,他们就没有罪;但如今连我与我父,他们也看见也恨恶了"——所行的事,不只是让人有机会相信的邀请,也同时使拒绝的人无可推诿。
这条金线最终指向的,是全部见证的源头与终局。约翰在启示录里蒙天使晓谕:"因为预言中的灵意,乃是为耶稣作见证"——从旧约先知一句句应验的预言,到以利沙、以赛亚所预表的具体作为,到耶稣在世所行的一切神迹,直到末后天使亲口宣告,所有的见证,从起初到末了,指向的都是同一位——耶稣就是基督,是神的儿子。这一切见证,不是要叫人靠自己的智慧去论证、去说服自己相信,而是父藉着子已经亲自做成、已经完全成就的事实,白白摆在世人面前,只等人谦卑地伸出手来领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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犹太人围着他,说: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?你若是基督,就明明地告诉我们。耶稣回答说:我已经告诉你们,你们不信。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,可以为我作见证。只是你们不信,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。
你心里若说,我们怎能知道那话不是耶和华说的呢?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,所说的若不成就,也无效验,那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,是那先知擅自说的,你不要怕他。
于是乃缦下去,照着神人的话,在约旦河里沐浴七回;他的肉复原,好像小孩子的肉,他就洁净了。乃缦带着一切跟随他的人,回到神人那里,站在他面前,说:如今我知道,除了以色列之外,普天下没有神。
那时,瞎子的眼必睁开,聋子的耳必开通。那时,瘸子必跳跃像鹿,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。
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;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做的事,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。
我若没有在他们中间行过别人未曾行的事,他们就没有罪;但如今连我与我父,他们也看见也恨恶了。
你切不可这样,我和你,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,你要敬拜神。因为预言中的灵意,乃是为耶稣作见证。
本条出自讲道《耶稣基督奉父之名所行的事都是祂作见证的凭据,见证祂是基督是神的儿子,叫人不凭律法的行为而单凭信心领受因信称义的恩典,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