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
The Insight

启示录二十章十一至十五节,死了的人按案卷所记所行受审判,凡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的,就被扔在火湖里——这是第二次的死。信耶稣的人因已记在生命册上,不必经历这审判,而是经历头一次复活的有福,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
黄金生命线
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
"案卷"这个意象,在旧约先知书里已经出现过:但以理在异象中看见"审判者就位,案卷都展开了",是末后审判最早的画面之一;玛拉基书也提到耶和华面前有"纪念册",记录敬畏祂之人的名字。这条"神有簿册记录一切"的主线,贯穿旧约到新约,最终在启示录二十章达到最完整、最终极的呈现:不只是一本案卷,而是"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,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"——这是历史尽头对每一个未曾归入基督的人,最详尽、毫无遗漏的清算。

但启示录同时提到另一本簿册——"生命册",这本册子记录的不是一个人所行的功过,而单单是"这个人的名字是否在其中"。这条线索早在出埃及记就有雏形:摩西在金牛犊事件后,向神恳求"倘或你肯赦免他们的罪……不然,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",暗示神那里本就存有一本记录名字的册子。到了启示录,这本生命册的意义被完全打开:末后审判时,"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……受审判",唯独"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里"——救与不救的关键,最终不在于案卷所记的行为清单有多长、有多重,而单单在于生命册上有没有这个名字。旧约的案卷与但以理异象里的审判场景,是末后这场终极审判最早的影儿;启示录二十章这幕,则是这一切审判意象最终、也是最后一次的实体——而这场终极审判本身,恰恰是信耶稣之人可以完全不必经历的,因为他们的名字早已因信而记在那本生命册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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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示录 20:11-15

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,与坐在上面的……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,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……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里。

启示录 20:1-6

在头一次复活有份的,有福了,圣洁了!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;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
但以理书 7:9-10

我观看,见有宝座设立,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……案卷都展开了。

出埃及记 32:31-33

摩西回到耶和华那里,说:"唉!这百姓犯了大罪,为自己做了金像。倘或你肯赦免他们的罪……不然,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。"

腓立比书 4:3

……这些人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。

本条出自讲道《耶稣来除灭魔鬼的作为,使信他的人脱离审判,得着赏赐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