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
The Insight

启示11|耶稣是圣洁、无邪恶、无玷污、远离罪人的大祭司,一次献祭就成全了赎罪

"像这样圣洁、无邪恶、无玷污、远离罪人、高过诸天的大祭司,原是与我们合宜的……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,就把这事成全了"(来七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)。他不必像旧约祭司那样天天献祭,因为他一次的献上,已经彻底、永远地成全了赎罪的工作。

黄金生命线
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
旧约的祭司制度,从利未记颁布的那一刻起,就带着一个无法回避的双重限制:祭司自己是罪人,祭物也需要天天更新。"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断不能除罪",所以大祭司"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,后为百姓的罪献祭"(来七章二十七节)——利未记九章清楚记载,亚伦要"就近坛前,献你的赎罪祭和燔祭,为自己与百姓赎罪"。祭司自己带着玷污,所献的祭物也只能遮盖罪、不能除去罪,这套体系天天重复、年年重演,却始终无法宣告一句"完成了"。

赎罪日的仪式把这份"不彻底"表现得最为鲜明。大祭司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,"不能不带着血,为自己和百姓的过错献上",可这血一年一年地流,却从未能使那献祭的人"良心洁净,不再觉得有罪"。这正是希伯来书作者所说的"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"——旧约的祭司与祭物,从性质上就注定只能是影儿,不断指向、却始终无法成为那真正能一次解决问题的实体。

耶稣的到来,彻底翻转了这两重限制。希伯来书宣告:"像这样圣洁、无邪恶、无玷污、远离罪人、高过诸天的大祭司,原是与我们合宜的"(来七章二十六节)——祂本身不需要先为自己赎罪,因祂自己毫无玷污;祂"曾凡事受过试探,与我们一样,只是他没有犯罪"。正因祂自己无罪,祂所献上的祭物也就与历代大祭司完全不同——不是牛羊的血,而是祂自己:"他不像那些大祭司,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,后为百姓的罪献祭,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,就把这事成全了"(来七章二十七节)。这一句"只一次",正是整个赎罪日仪式年年重复的结构在祂身上彻底终结的宣告——不再需要"想起罪来",因为祂已经"把这事成全了"。

保罗后来在哥林多后书里,用另一句话把这份"无玷污者代替有玷污者"的置换说得更直白:"神使那无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"——耶稣的"圣洁无邪恶无玷污",不只是一项祂个人的美德,更是使这一次献祭具备永远功效的先决条件:正因祂自己毫无瑕疵,祂的死才不是又一次"想起罪来"的重复,而是把罪彻底、永远除去的成全。希伯来书随后紧接着确认了这一点的果效:"他一次献祭,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"。

这条从"天天献祭却年年想起罪"到"一次献上便永远成全"的金线,最终指向的是一位不再需要被替换、也不再需要重复献祭的大祭司,永远活着,"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"。旧约的祭司因软弱而年复一年地重来,耶稣却因圣洁无玷污,一次便把这事永远成全——凡领受祂这一次献祭的人,不必再靠自己的行为去补足或维系这份赎罪,只需安息在祂已经"成全了"这句宣告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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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来书7:26-28

像这样圣洁、无邪恶、无玷污、远离罪人、高过诸天的大祭司,原是与我们合宜的。他不像那些大祭司,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,后为百姓的罪献祭,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,就把这事成全了。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;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,是立儿子为大祭司,乃是成全到永远的。

利未记9:7

摩西对亚伦说:你就近坛前,献你的赎罪祭和燔祭,为自己与百姓赎罪,又献上百姓的供物,为他们赎罪。

希伯来书10:1-4

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,不是本物的真像,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,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。若不然,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?因为礼拜的人,良心既被洁净,就不再觉得有罪了。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;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断不能除罪。

希伯来书10:14

因为他一次献祭,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。

哥林多后书5:21

神使那无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。

希伯来书4:15

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,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,与我们一样,只是他没有犯罪。

本条出自讲道《耶稣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,我们住在他里面才能多结果子,靠律法称义的就是从恩典中坠落,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