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The Insight
启示8|律法本是圣洁公义良善的,叫人死的不是律法乃是罪
"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也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……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?断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借着那良善的,叫我死,就显出真是罪,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"(罗七章十二至十三节)。
黄金生命线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罗马书七章十二至十三节所要成就的,是一次极其精细的法庭双重判决:一方面,为律法彻底洗清嫌疑——"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?断乎不是!";另一方面,把死的真正祸首指向罪本身,并且指出罪的手法:它不是绕开律法作恶,而是"借着那良善的"行事,正因如此,它才"显出真是罪",其恶极的程度也因诫命的良善反而被衬托得更加清楚。
这一"良善之物被恶意借用、以致真正的恶被彻底揭穿"的模式,早在利未记的祭坛制度上就留下过影子——祭坛、圣所、燔祭,样样都是神亲自设立、极其圣洁良善的敬拜途径,可拿答、亚比户却"用凡火献上,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,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,把他们烧灭"——圣所与祭坛本身从未有过错,杀死拿答、亚比户的,也从来不是那圣洁的祭坛制度,而是他们自己那份擅自妄为、把神圣的敬拜途径当作满足自己私意之工具的心。这条金线最贴近、也最极致的一次应验,发生在耶稣受审的那一夜:犹太人把耶稣带到彼拉多面前,彼拉多三次公开宣告"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";犹太人却祭出了那句最沉重的武器:"我们有律法,按那律法,他是该死的,因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"。这正是罗马书七章十二至十三节最赤裸、也最极致的一次历史演出:律法本身没有错——它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诫命,指控亵渎神明的罪本是它合法的功用;杀死那毫无罪咎之耶稣的,从来不是律法,而是那借着律法这件"良善的"东西,达成谋杀之实的罪——嫉妒、仇恨、自保。罪借着律法这件最良善的东西,做成了历史上最恶极的一件事——钉死无罪的神的儿子;而这件事,也就把罪自己的真面目,比任何时候都更彻底地暴露出来。
律法的清白,在这一刻被彻底证实——彼拉多,一个与以色列律法毫无立场纠葛的外邦法官,尚且能看出"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";这恰恰印证了保罗那句辩护:"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?断乎不是!"就连站在律法之外的人,都能看出这套良善的制度本身,从未要求钉死一个无辜的人;真正促成这场死刑的,是那借着律法之名、行谋害之实的罪。这也正是律法真正的功用最终被成全的地方:"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,成为罪身的形状,作了赎罪祭,在肉体中定了罪案,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……身上"——十字架上被定罪的,从法律程序上看,是耶稣;但从救赎的实质上看,被真正定罪、被彻底了结的,是那借用律法达成谋杀之实的罪本身。"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、有碍于我们、告我们状的字据,把它撤去,钉在十字架上"——字据被撤去,不是因为字据(律法)本身有问题,而是因为那字据所控告的罪,已经借着基督的死被彻底了结。
这条从利未记祭坛前拿答亚比户之死、到十字架下彼拉多"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"的宣告,最终指向的,是罪的真面目被彻底揭穿之后,恩典所成就的完全翻转。保罗紧接着这段论证发出的感叹是:"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感谢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,就能脱离了"——律法从未欠人什么,它的良善从始至终毫无瑕疵;真正欠了死债、也真正被彻底了结的,是那曾借着良善的诫命行凶、如今却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被暴露、被击败的罪。这条金线最终来到启示录,那里"不再有咒诅"——不是因为律法被废弃,而是因为那曾经借用律法产生死亡与咒诅的罪,已经在羔羊的十字架上被彻底定案、永不再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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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看来,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也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。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?断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借着那良善的,叫我死,就显出真是罪,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。
亚伦的儿子拿答、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,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,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,把他们烧灭,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。
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:我带他出来见你们,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……犹太人回答说:我们有律法,按那律法,他是该死的,因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。
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。
律法既因肉体软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,成为罪身的形状,作了赎罪祭,在肉体中定了罪案,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、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。
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、有碍于我们、告我们状的字据,把它撤去,钉在十字架上。
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感谢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,就能脱离了。这样看来,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,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。
以后再没有咒诅;在城里有神和羔羊的宝座,他的仆人都要事奉他。
本条出自讲道《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,亚当悖逆众人被定罪、耶稣顺从众人称义得生命,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