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The Insight
启示6|试探神的本质,是要用眼见、用外在的证明代替对应许的信心,这是律法咒诅之路,不是恩典之路
凭着眼睛所见、亲身经历去"证明"神的应许,看似虔诚,实际上是靠外在的东西来支撑信心,这就落入了律法之路,也就是咒诅之路。神却要我们凭信心相信他,信到哪里就得着哪里,这才是恩典之路。"信是未见之事的确据"——正因未见,才需要信;已经看见,就无需再信了。
黄金生命线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律法与恩典这两套系统,从颁布的那一刻起,走的就是两条完全相反的路。利未记向以色列人宣告:"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,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"(利十八章五节)——这句话把"活着"这份福分,安放在"先做到、再验证、才给"的逻辑上。保罗把这句话与另一句旧约经文并列对峙:"只是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,因为经上说,义人必因信得生。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说,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"。这两套系统的分野,从此贯穿整本圣经:律法要求"先验证,后信";应许要求"先信,后得"。试探神——非要神先显出看得见的凭据,才肯相信他的应许是真的——正是把神从"应许"这套系统里,硬拉回"律法"这套系统里去检验,无论试探者口头上说得多么虔诚,实质上走的都是那条"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"的老路,只是把"行这些事"换成了"要神先证明这些事"。
这条错置的路,从伊甸园就已经埋下了雏形。神起初给亚当的话,是一句纯粹凭听、凭信站立的话,不带任何可供人事先"验证"的凭据:"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"——人当时唯一要做的,就是单凭这句话而活,不需要先看见"死"是什么样子才肯信。蛇的诡计,正是要把这句纯粹的话,变成一场可以用行动去检验的实验:"你们不一定死,因为神知道,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,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"——蛇不是直接否认神的话,而是怂恿人"吃了看看",用亲身经历去验证神的警戒究竟是真是假。人类第一次的堕落,从这个意义上说,正是人类第一次拒绝"单凭神的话而活",转而选择"凭亲身验证才信"的开端。
这条路径此后被神自己郑重地划进律法的诫命里,成为一条被明文禁止的罪。这清楚显明:试探神、索求外在证明才肯信,不是恩典底下一种情有可原的软弱表现,而是被律法本身明文列为当禁止、当审判的罪——它天生就属于律法的范畴,而不属于应许的范畴。
耶稣在旷野受试探的那一刻,正是把这条界线活画出来的时候。魔鬼引诗篇九十一篇的应许,逼耶稣从殿顶跳下去,好用一场看得见的神迹"证明"父的应许是真的;耶稣的回答,没有顺着这条"先证明、后信"的逻辑去争辩,而是直接引用申命记那条诫命:"经上又记着说,不可试探主你的神"。祂借此清楚地把"殿顶跳下以证明应许"这件事,归入了律法所禁止的试探之列;而祂自己所站立的地方,从始至终都是单凭"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",不曾要求任何看得见的凭据先来撑住自己的信心。祂在旷野所拒绝走的,正是那条"先验证、才肯信"的律法逻辑;祂所选择、所站定的,是那条"先信、后见"的应许逻辑。
这条应许逻辑的法理根基,保罗在加拉太书说得极其清楚:"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……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";"因为承受产业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应许;但神是凭着应许,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"。凡是索求外在证明才肯信的人,实际上是把自己重新放回"承受产业本乎律法"这条已经被基督在十字架上亲自担当、亲自废去的咒诅之路上;而基督已经用自己的死,把凡属他的人,从这条路上彻底赎了出来,安放进"承受产业本乎应许"这条恩典之路里。
多马的经历,是这条恩典逻辑在使徒身上最贴身的一次示范。他曾坚持:"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,用指头探入那钉痕……我总不信"——这正是"先验证、后信"逻辑的具体重演。耶稣却在满足了他这份索求之后,郑重宣告了那条真正蒙福的路:"你因看见了我才信,那没有看见就信的,有福了"。这句祝福,正是恩典之路唯一的记号——不是"证明之后才信的人",而是"未见就信的人"。
这条黄金生命线,最终收束在希伯来书这句最精炼的定义里:"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,是未见之事的确据"。正因未见,才需要信;已经看见,就无需再信了——这句话本身,就是恩典之路与律法之路最根本的分界:律法要求"先见凭据,后给生命";恩典让人"先凭信领受,凭据在后面才显明"。这条金线要抵达的终点,是启示录里那日应许全然显明、不再需要凭信的光景:"我又要将我神的名,和我神城的名……都写在他上面"——到那日,凡因信站立在应许之路上的人,将要亲眼看见他们从未要求先看见、却单凭神的话所领受的一切,终于完全成就;而如今,我们蒙召活在这条"未见就信"的恩典之路上,正是预先操练那日完全可见的荣耀。
经文支撑 · 全文
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,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;我是耶和华。
只是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,因为经上说,义人必因信得生。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说,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。
你们不可试探耶和华你们的神,像你们在玛撒那样试探他。……魔鬼就带他进了圣城,叫他站在殿顶上,对他说:你若是神的儿子,可以跳下去,因为经上记着说,主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,用手托着你,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。耶稣对他说:经上又记着说,不可试探主你的神。
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,因为经上记着,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。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。……因为承受产业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应许;但神是凭着应许,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。
多马却说: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,用指头探入那钉痕,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,我总不信。……耶稣对他说:你因看见了我才信,那没有看见就信的,有福了。
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,是未见之事的确据。
本条出自讲道《耶稣在圣殿顶上受试探不跳下去证明神的应许,替我们胜过今生的骄傲,从伊甸园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使人有智慧眼睛明亮却自觉羞愧,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