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
The Insight

"就是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,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"(罗三章二十二节)。"加给"意味着不是在我们本身的基础上生成的,而是从外面加上去的。

黄金生命线
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
"加给"这两个字,在罗马书三章二十二节里承担着整节经文的方向感。经文说的不是"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,从相信的人里面生发出来",也不是"神的义使相信的人自己变得公义",而是"加给"——义是从别处、被神主动地"加"到一个人身上的,是一个方向由外向内的动作,而不是由内向外的成长。这个字所划下的界线极其清楚:凡是"生成"出来的东西,一定带着生成者自身的成色,好坏与生成者本身的状态直接相关;但凡是"加给"的东西,它的成色只取决于那位施予者,与领受者本身的状态完全无关。神的义之所以能"并没有分别"地加给一切相信的人——不论这人过去的道德履历是法利赛人还是税吏、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——正是因为这份义从来不是从任何一个人自己里面长出来的,它是神从祂自己那里,原封不动地"加"过来的。

这个"外加"的图画,在圣经里从伊甸园就开始被反复描画。亚当夏娃犯罪之后,第一个反应是"拿无花果树的叶子,为自己编作裙子"(创三章七节)——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尝试"自己生成"一件遮盖,用自己的手、自己的材料,去弥补自己的羞耻;但神没有采纳这份人手编的裙子,而是"耶和华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"(创三章二十一节)——这皮子必须来自一个生命的死亡,是神亲手预备、"加"在他们身上的,不是他们自己"生成"出来的。这条金线一路延伸到先知书里:"他以拯救为衣给我穿上,以公义为袍给我披上,好像新郎戴上华冠,又像新妇佩戴妆饰"——"穿上""披上"这两个动词,和"加给"是同一个方向:衣袍是穿戴在人身上的东西,从来不是人的皮肤本身生出来的一层组织。

真正让这份"外加的义"得以合法地、公义地被加给我们的,是十字架上的交换:"神使那无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"。这节经文用的是同一个"加给"的逻辑,只是方向对调了两次:我们的罪,被"加"到那本无罪的耶稣身上;祂的义,被"加"到我们这本无义的人身上。两次都不是"生成"——耶稣没有在十字架上"变得有罪",就像我们此刻也没有在生命里"生成出"公义——这是两次法理上的归算,是神亲自作的交换,代价由耶稣一人担了,义却白白地加给了我们。

这条金线的终点,在启示录里以最直观的画面呈现出来:"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,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"——请留意"蒙恩得穿"这四个字:细麻衣是穿上的,不是织出来的;是"得"来的,不是"赚"来的。从伊甸园那件用死亡换来的皮衣,到以赛亚的公义袍,到罗马书三章二十二节这一个"加给"的动词,再到启示录里蒙恩穿上的细麻衣——整本圣经在这一点上从未改变过方向:神的义,从起初到永远,都是"加"给人的礼物,而不是人自己里面"生"出来的产物。

经文支撑 · 全文
罗马书3:21-22

但如今,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。就是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,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

创世记3:7、21

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,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,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,为自己编作裙子……耶和华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。

以赛亚书61:10

我因耶和华大大欢喜,我的心靠神快乐,因他以拯救为衣给我穿上,以公义为袍给我披上,好像新郎戴上华冠,又像新妇佩戴妆饰。

哥林多后书5:21

神使那无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。

启示录19:7-8

我们要欢喜快乐,将荣耀归给他,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,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,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,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。

本条出自讲道《因信称义之算为义,所赐之义,公义是外加给我们的礼物不是我们本身赚来的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