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
The Insight

启示19|约伯辩论的高峰,暴露出他里面隐藏的自义

"我为瞎子的脚,我为瘸子的脚。我为穷乏人的父,素不相识的人,我查明他的案情"(伯二十九章十五至十六节);"我若不容穷人得其所愿……我若见人因无衣死亡……我若不是用羊的毛使他身暖……我的膀臂就从肩头脱落"(伯三十一章十六至二十二节)。他一路数说自己做得有多好——这暴露了他里面"我、我、我"的自义。

黄金生命线
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
约伯记二十九章,是约伯在朋友们一轮又一轮指控之后,一段极其动人的自我陈述:"我为瞎子的脚,我为瘸子的脚。我为穷乏人的父,素不相识的人,我查明他的案情。我打破不义之人的牙床,从他牙齿中夺了所抢的"。单独来看,这些行为无可指摘,甚至称得上是旧约律法所要求的怜悯与公义的典范——"你们要给孤儿伸冤,为寡妇辨屈"这类先知教训,约伯几乎条条都做到了。三十一章更进一步,成了整卷约伯记里最长的一段"洁白誓词":约伯逐条起誓自己没有犯过的罪——没有因财富骄傲,没有因人多势众而藐视穷人,没有见人无衣不给遮盖,甚至在心里也没有暗恋女色(伯三十一章一至三十四节)——"我若不容穷人得其所愿,或叫寡妇眼中失望……我若见人因无衣死亡,或见穷乏人身无遮盖……我若不是用羊的毛使他身暖,从而得他的祝福……我的膀臂就从肩头脱落,从肘节根本折断"——他甚至愿意用自己的肢体作赌注,来证明自己的清白。

这段自我陈述,若单独抽出来读,读起来几乎像一份完美的属灵简历。但把它放回整卷约伯记的脉络里,问题就浮现出来了:这不是约伯在私下向神默然的祷告,而是他在朋友们面前、在法庭式的公开辩论中,一条一条列举自己配得神眷顾的证据。约伯记二十九章开头说:"惟愿我的景况如从前的月份,如神保守我的日子"——他怀念的,是那个"神与我亲密,我的儿女环绕我,我用洗奶洗脚"的黄金岁月,而支撑这份怀念的逻辑,正是"我曾经做得这么好,凭什么如今这样待我"。三十一章的洁白誓词,语气从怀念转为控诉,几乎是把神架上了被告席:"愿全能者回答我"——他要神对他这份长长的清白清单作出回应、给出交代。约伯的行为本身没有一件是错的,错的是他辩护的姿态:把自己一生的善行,变成了向神索要公义判决的呈堂证供。

这条"善行本身没有错,把善行变成自义的证据才是陷阱"的金线,在新约里有一个几乎逐字对应的写照——那位站在殿里祷告的法利赛人:"神啊,我感谢你,我不像别人,勒索、不义、奸淫,也不像这个税吏。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"。法利赛人所列举的每一件事——禁食、什一奉献、不勒索不奸淫——也都不是恶事,甚至件件都超越了律法最低的要求,正如约伯所列举的怜悯穷人、公正待人也都是善事。但耶稣的评语却是:"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"(路十八章十四节)——蒙悦纳的,是那捶胸说"神啊,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"的税吏,而不是那位历数自己善行的法利赛人。使徒保罗后来用自己的生命经历,为这条金线写下了最深刻的自白:"我第八天受割礼,我是以色列族、便雅悯支派的人……就律法上的义说,我是无可指摘的。只是我先前以为于我有益的,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了……为要得着基督"——保罗与约伯一样,都曾经拥有一份足以让人骄傲的"清白清单",但保罗最终看清了:这份清单若被当作站立在神面前的资本,无论多么无可指摘,都必须被当作粪土丢弃。

这条金线最终指向的,是那位真正无可指摘、却从未用自己的义与神辩论的耶稣基督——祂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,不是"我配得这一切,求你给我一个交代",而是"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"。约伯用一生的善行向神讨要公义的判决,耶稣却用一生完全的义,甘心走向十字架,为要把这份义白白赐给像约伯一样、连自己心底深处的自义都看不清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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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伯记29:2, 4-6

惟愿我的景况如从前的月份,如神保守我的日子……我愿如壮年的时候,那时我在帐棚中,神待我有密友之情;全能者仍与我同在,我的儿女都环绕我;奶多可洗我的脚,磐石为我出油成河。

约伯记29:15-17

我为瞎子的脚,我为瘸子的脚。我为穷乏人的父,素不相识的人,我查明他的案情。我打破不义之人的牙床,从他牙齿中夺了所抢的。

约伯记31:16-22

我若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,或叫寡妇眼中失望……我若见人因无衣死亡,或见穷乏人身无遮盖……我若不是用羊的毛使他身暖,从而得他的祝福……情愿我的肩头从缺盆骨脱落,我的膀臂从羊矢骨折断。

约伯记31:35

惟愿有一位肯听我,我所划的押,愿全能者回答我,愿那敌我者所写的状词在我这里。

路加福音18:11-14

法利赛人站着,自言自语地祷告说,神啊,我感谢你,我不像别人勒索、不义、奸淫,也不像这个税吏……那税吏远远地站着,连举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着胸说,神啊,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。我告诉你们,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。

腓立比书3:5-8

我第八天受割礼,我是以色列族、便雅悯支派的人……就律法上的义说,我是无可指摘的。只是我先前以为于我有益的,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了……为要得着基督。

约伯记32:1-2

于是这三个人,因约伯自以为义,就不再回答他……以利户……见约伯自以为义,不以神为义,就怒气发作。

马太福音26:39

就俯伏在地,祷告说,我父啊,倘若可行,求你叫这杯离开我。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。

本条出自讲道《因信称义之算为义,所赐之义,公义是外加给我们的礼物不是我们本身赚来的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