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
The Insight

启示12|耶稣是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主

"我在神面前,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……"(提后四章一节)。耶稣如今不定我们的罪,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;但他也有一个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权柄——提前认识他,就免了这将来的审判。

黄金生命线
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
审判的权柄,从来不是一件新添加给耶稣的职分,而是神自己从起初就持有的身位。亚伯拉罕为所多玛代求的时候,向神所发出的那句质问,早已把这条金线的起点标示了出来:"将义人与恶人同杀,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,这断不是你所行的。审判全地的主,岂不行公义吗?"(创十八章二十五节)。神是"审判全地的主"——这不是亚伯拉罕的猜测,而是他向神祷告时所倚靠的根基本身:神必按公义行事,绝不会把义人与恶人混为一谈。这份公义的审判权,从伊甸园宣判咒诅(创三章)、到洪水审判全地(创六至七章)、到所多玛蛾摩拉被火焚毁(创十九章),一路在旧约历史里反复显明——神从来不是一位对罪恶视而不见、任凭善恶不分的神。

但这份审判权,在圣经的启示逐渐展开的过程中,被指明将来要交托给一个人。但以理在异象中看见:"有一位像人子的,驾着天云而来……得了权柄、荣耀、国度,使各方、各国、各族的人都事奉他。他的权柄是永远的,不能废去,他的国也必不败坏"——这"人子"要得的,不只是荣耀与国度,也包含了审判的职分,因为但以理紧接着又看见"审判者就位,案卷都展开了"(但七章九至十节)。以诺也早已用先知性的口吻预言这位要来的主:"看哪,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,要在众人身上行审判,证实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……"——早在律法尚未颁布、以色列尚未立国之前,神已经借着以诺的口,把"审判"与"主的降临"绑在了一起。

这条金线走到耶稣自己口中,才第一次被完全说明白:"父不审判什么人,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……并且因为他是人子,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"——耶稣亲口说明,这份审判的权柄,正是父因着祂"是人子"而赐给祂的,与但以理异象里"人子"得权柄审判的画面完全呼应。旧约那位遥远、隐而未现的"审判全地的主",如今有了一个具体的名字与面孔——祂就是那位曾在马槽里降生、又在加利利传道的耶稣。

然而,这位拥有审判全权的人子,第一次来到世上时,却没有立刻坐上审判的宝座。祂自己说得清清楚楚:"神差他的儿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";"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,乃是要拯救世界"(约十二章四十七节)。这不是耶稣放弃了审判的权柄,而是祂第一次来,刻意把这权柄暂时收起,先做成救赎的工作——十字架成就的,正是让凡信祂的人可以逃脱那本该临到的审判。这份"先施恩、后审判"的次序,保罗在雅典的亚略巴古上讲得极其清楚:"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,神并不监察,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。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,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,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,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"——耶稣的复活,正是神向普天下人所发出的凭据:那位曾从死里复活的,就是将来要按公义审判天下的那一位。

正因如此,保罗才能在提摩太后书里,向提摩太发出那句极其郑重的嘱咐:"我在神面前,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,凭着他的显现和他的国度嘱咐你"——这不是保罗一人的说法。彼得也曾用几乎相同的话语,向初代教会的信徒发出同样的提醒:"他们必在那位随时预备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"——两位使徒,各自独立地用同一个称号来形容耶稣:"审判活人死人的主"。这不是一句偶然的修辞,而是初代教会对耶稣身位一份共同、稳固的认信:祂现在是施恩的救主,将来却也真实地是那位要按公义审判普天下的主。

正因这份将来的审判是真实、确定、无可逃避的,耶稣才在同一段谈论审判权柄的经文里,紧接着说出了那句带着极大恩典的应许:"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,那听我话、又信差我来者的,就有永生,不至于定罪,是已经出死入生了"——认识耶稣、相信祂,不是在众多选项里选一个宗教信仰,而是把自己从"将来要受审判的活人死人"这个类别里,提前挪到"已经出死入生"的那一类里去。这条金线最终的画面,正是马太福音所描绘的:"当人子在他荣耀里、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,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;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,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,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",也正是启示录二十章那幕终极的场景——凡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,不必经历这场审判。从亚伯拉罕口中"审判全地的主",到但以理异象里得权柄的人子,到耶稣亲口宣告审判之权已经交在祂手中,到保罗、彼得同声见证祂"将来审判活人死人",这条金线最终指向的,是同一句劝勉:这权柄既已确定属于耶稣,及早认识祂、归向祂,就是及早从这场无可逃避的审判里,被挪进那已经出死入生的国度。

经文支撑 · 全文
提摩太后书4:1

我在神面前,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,凭着他的显现和他的国度嘱咐你。

创世记18:23-25

亚伯拉罕近前来说:无论善恶,你都要剿灭吗?假若那城里有五十个义人,你还剿灭那地方吗?不为城里这五十个义人饶恕其中的人吗?将义人与恶人同杀,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,这断不是你所行的。审判全地的主,岂不行公义吗?

但以理书7:13-14

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,见有一位像人子的,驾着天云而来,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,得了权柄、荣耀、国度,使各方、各国、各族的人都事奉他。他的权柄是永远的,不能废去;他的国必不败坏。

约翰福音5:22-27

父不审判什么人,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……并且因为他是人子,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。

使徒行传17:30-31

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,神并不监察,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。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,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,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,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。

彼得前书4:5

他们必在那位随时预备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。

约翰福音5:24

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,那听我话、又信差我来者的,就有永生,不至于定罪,是已经出死入生了。

马太福音25:31-32

当人子在他荣耀里、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,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。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,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,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。

本条出自讲道《得权柄成为神的儿女,凡接待他信他名的人,他就赐他们权柄不是从血气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