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
The Insight

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至十八节清楚区分:信的人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因不信独生子的名,罪已经定了。耶稣的来临不是把人定罪下地狱,而是要从已经被定的罪中拯救出已信的人——这是神向我们显明祂的爱的方式。

黄金生命线
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
尼哥底母是这段经文的听者——一个法利赛人、犹太人的官,夜里暗暗来见耶稣,代表着旧约律法体系里最努力、最虔诚遵行诫命的那一类人。耶稣对他说出的这段话,正面挑战了律法体系下"定罪"的运作逻辑:在摩西律法之下,罪的定义是清楚而具体的,613条诫命规定了什么该做、什么不该做,触犯任何一条都构成定罪的根据——这套体系运作了一千多年,让以色列人清楚知道自己在哪些事上亏欠了神,却始终无法真正解决"如何脱罪"这个问题,年年的赎罪日献祭,只能遮盖,不能除净。

耶稣对尼哥底母说的这句话,把"定罪"的判准从"是否触犯613条诫命中的哪一条",整个转移到了一个单一的焦点上:"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经定了,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。"这不是废掉了律法体系下"罪"的存在,而是宣告了一条全新的出路:不是靠一条一条核对自己有没有犯规,而是单单看这个人与耶稣的关系。旧约的献祭体系、律法体系,是"如何处理罪"这个问题最早、也最繁复的影儿——需要祭司、需要牲畜、需要年复一年重复;耶稣这句宣告,则直接指向那使这一切影儿归于无用的实体:他自己的降临,本身就是神爱世人最直接的凭据,"神差他的儿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"——旧约体系里,人活在持续被定罪的风险之中;在耶稣里,信他的人第一次可以站在"不被定罪"这个确定的位置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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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翰福音 3:16-18

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经定了,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。

约翰福音 3:1-2

有一个法利赛人,名叫尼哥底母,是犹太人的官。这人夜里来见耶稣……

罗马书 8:1

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。

希伯来书 10:1-4

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,不是本物的真像,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,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……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断不能除罪。

本条出自讲道《耶稣来除灭魔鬼的作为,使信他的人脱离审判,得着赏赐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