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The Insight
"耶稣用比喻对他们说:瞎子岂能领瞎子,两个人不是都要掉在坑里吗?"(路六章三十九节)。在律法之下,人和人之间没有一个是无罪的,谁也做不了谁的主,也祝福不了别人。当我们发现自己无法祝福别人的时候,眼光就应当仰望那位真正能祝福我们的神。
黄金生命线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律法之下没有一个义人,这是圣经从头到尾一致的宣告:"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"(王上八章四十六节),"就如经上所记: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……世人都亏缺了神的荣耀"(罗三章十至二十三节)。既然如此,谁也没有资格站在道德的高台上,居高临下地评判、引领别人——因为评判者自己脚下同样是一片黑暗。耶稣用一个再直白不过的画面把这个道理说穿了:"瞎子岂能领瞎子,两个人不是都要掉在坑里吗?"(路六章三十九节)。这句话表面上是一个比喻,实际上是对整个律法之下人际关系的诊断:不是谁比谁更高明,而是没有一个人天生具备"领路"的资格,一旦一个瞎子被另一个瞎子领着走,结局只有一个——两个都掉进坑里。
这幅画面在耶稣的时代活生生地上演在法利赛人身上。他们自诩为百姓属灵的向导,耶稣却说:"任凭他们吧!他们是瞎眼领路的;若是瞎子领瞎子,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"(太十五章十四节)。法利赛人自己也在罪中,也活在律法定罪的辖制之下,却硬要充当别人的审判官——这不是能力问题,而是资格问题:他自己就是瞎子,就没有资格去领别人。这正与约瑟的哥哥们何等相似:他们嫉恨约瑟,自命"要作我们的王吗?要管辖我们吗?"(创三十七章八节),却全然不知道自己心里的嫉妒和杀机,比约瑟的梦更黑暗——一群瞎子,正预谋要把那唯一没有瞎眼的人推进坑里去。这也正是律法真正的用意所在:"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"(加三章二十四节)——律法从来不是要人靠着它去评判、领导别人,而是要每一个自以为看得见的人,先承认自己其实是瞎子,然后转脸仰望那唯一看得见路、也走得完全的那一位。
历史上唯一一位不是瞎子的人,就是耶稣自己。"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,与我们一样,只是他没有犯罪"(来四章十五节)——正因他毫无罪,他才有资格作那位真正的向导、真正的主。但他行使这资格的方式,却与一切人间的"作主"完全相反:他不是居高临下地论断人,而是"卑微,存心顺服,以至于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"(腓二章八节),甘愿去到瞎子和罪人所在的坑底,把他们一个一个背出来。他知道撒玛利亚妇人破碎的婚姻,却不定她的罪,只赐给她活水(约四章);他知道行淫妇人的罪,却说"我也不定你的罪"(约八章十一节);他知道每一个来到他面前之人眼中的梁木,却从未像瞎子领瞎子那样把人推向更深的坑,反倒亲自替他们把那真正致命的坑填平了。十字架,正是那唯一无罪的一位,代替一切有罪的瞎子,跌进那本该由我们承受的深坑。到了教会时代,保罗才能对着信徒问:"你是谁,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?他或站住或跌倒,自有他的主人在,而且他也必要站住,因为主能使他站住"(罗十四章四节)——没有一个信徒被授权去作另一个信徒的主,因为真正的主只有一位,"神已经定了日子,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"(徒十七章三十一节)。等到那日,坐在审判台前的不是任何一个曾经跌跌撞撞、彼此论断的瞎子,而是那位曾经俯就、走进坑底、又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。
经文支撑 · 全文
你们不要论断人,就不被论断……耶稣又用比喻对他们说:瞎子岂能领瞎子,两个人不是都要掉在坑里吗?学生不能高过先生,凡学成了的不过和先生一样。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,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
当时,门徒进前来对他说:"法利赛人听见这话,不服,你知道吗?"耶稣回答说:"凡栽种的物,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,必要拔出来。任凭他们吧!他们是瞎眼领路的;若是瞎子领瞎子,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。"
就如经上所记:"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;没有明白的,没有寻求神的;都是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;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"……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
信心软弱的,你们要接纳,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……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,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,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。你是谁,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?他或站住或跌倒,自有他的主人在,而且他也必要站住,因为主能使他站住。
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,神并不监察,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。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,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,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,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。
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,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,与我们一样,只是他没有犯罪。
本条出自讲道《耶稣替我们被论断被定罪,使我们在基督里不再被定罪不再彼此论断反而得着称赞,从约瑟被哥哥嫉恨出卖,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