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
The Insight

"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过犯显多。只是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"(罗五章二十节)。律法不会使人称义,也不会使人更圣洁——它的功用只是让过犯显出来。越活在律法之下,越会发现自己的过犯越来越多,不知不觉陷入自我定罪。

黄金生命线
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
从亚当犯罪到摩西颁布律法之间,圣经记载有一段漫长的历史,罪与死已经在人类中间掌权,却还没有一套清楚成文的诫命体系来定义"什么算犯罪"。摩西在西奈山领受律法之后,613条诫命把此前模糊、笼统的罪,逐条具体化、清晰化——保罗说这律法"本是外添的",意思正是它加进了那原本已经存在、却未被清楚指认的过犯问题之上,如同在一间本已凌乱的房间里,忽然点亮了一盏极强的灯,照出原本在昏暗中不曾被注意到的每一处污渍与破损。

律法颁布之后的以色列历史,恰好印证了保罗这句话:"过犯显多"——士师记记载的一次次悖逆、列王记记载的一个个失败的君王、先知书里一篇又一篇的责备与哀歌,都是这套清楚成文的律法体系,把人性深处早已存在的罪,一件件揭露出来的记录。律法颁布之前那份笼统、模糊的罪,是"过犯显多"这条主线尚未被点亮之前的影儿;西奈山之后一整部以色列历史所记载的、越来越清晰可见的失败,才是律法这盏灯真实照出的实体景象——而这一切,正是为了让后面"恩典更显多"这句话,有一个足够真实、足够沉重的背景,好显出恩典的分量究竟有多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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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马书 5:20-21

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过犯显多。只是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。就如罪作王叫人死,照样,恩典也借着义作王,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。

马太福音 1:21

她将要生一个儿子,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,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。

罗马书 3:19-20

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。所以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,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
本条出自讲道《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,四个女人被记录在耶稣基督的家谱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