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

The Insight

"作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。惟有不作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"(罗四章四至五节)。如果他玛、喇合、路得、拔示巴是"因为做得好"才被记入家谱,那就是"该得的";但恰恰是不该得的恩典临到了她们,这才叫恩典。

黄金生命线

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

古代社会中,"工价"这个概念极其清晰:一个雇工为主人工作,理所应当地按劳取酬,这份报酬不是主人施舍的恩惠,而是雇工凭自己的劳力挣得的、该得的东西——这套逻辑,被保罗直接借用,用来对照人试图靠自己的行为在神面前称义的心态:若一个人真能靠自己遵行律法达到完全,那他在神面前得着的义,也就成了一份"该得的工价",不再算是恩典。

保罗紧接着提出的对照,恰恰是"不作工的,只信"——这个称呼本身在当时的语境里近乎矛盾:不作工却指望得着报酬,在世俗的逻辑里是说不通的。但保罗宣告,正是这份"不作工、只信"的心态,才是神算人为义真正的方式。这条原则,恰好为整篇讲道所讲述的四位女子的处境,给出了最精确的神学注脚:若他玛、喇合、路得、拔示巴是因为她们各自的品行、努力、或某种值得称道的表现,才被记入家谱,那她们所得的,就成了保罗所说"该得的工价",家谱本身也就沦为一份行为记录;但事实恰恰相反——她们各自的处境,无一不是充满破碎、羞耻、甚至明显的过犯,她们所得的这份被记入救主家谱的荣耀,因此彻底、纯粹地是"不该得的恩典",正因如此,这才真正配得上被称为恩典。犹太社会里"作工得工价"这套天经地义的逻辑,是"靠行为换取神恩宠"这种思维方式最直白的影儿;保罗所说"不作工的,只信……他的信就算为义",才是四位女子的故事、乃至整个救恩计划真正运作的实体法则。

经文支撑 · 全文
罗马书 4:4-8

作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。惟有不作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正如大卫称那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

以弗所书 2:8-9

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;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赐的;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

罗马书 11:6

既是出于恩典,就不在乎行为,不然,恩典就不是恩典了。

本条出自讲道《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,四个女人被记录在耶稣基督的家谱里》